票據貼現1.大華公司於5月1日收到一張付年息1分票據已紙,6月1日持該票據向銀行貼現,已知貼現十,採總額法紀錄,利息費用205;淨額法記帳,利息收入45;採貼現損失法記帳,貼現損失38.3。票據到其實,客戶拒絕付款,拒絕證書費50,則
(1)票面金額為? 答:10000
(2)貼現率為? 答:年息一分二厘
(3)到其應借記應收帳款? 答:10300
先舉一例來說明總額法、淨額法、及貼現損益法的會計處理。
例:甲公司1月1日收到三個月期之附息票據,,面額$30,000,票面利率 10%,2月1日持向銀行貼現,貼現率 12%。 解: 票據三個月的利息 = 面值$30,000 × 票面利率 10% × 3/12 = $750 票據到期值 = $30,000 + $750 = $30,750 貼現息 = 到期值$30,750 × 貼現利率 12% × 2/12 = $615 貼現值 = $30,750 - $615 = $30,135(收到的現金) 已實現利息收入 = $30,000 × 票面利率 10% × 1/12 = $250 比較三種方法的會計處理:
回答您問題: 大華公司於5月1日收到一張付年息1分票據已紙,6月1日持該票據向銀行貼現,已知貼現時,採總額法紀錄,利息費用205;淨額法記帳,利息收入45;採貼現損失法記帳,貼現損失38.3。票據到其實,客戶拒絕付款,拒絕證書費50,則: (1) 票面金額為? (2) 貼現率為? (3) 到期應借記應收帳款? 解: 比較三種方法的會計處理(先把已知的金額填入):
由於「貼現損失」是「貼現息與未實現利息收入相抵」之結果,所以可以列式如下: 所以可以算出,已實現利息收入 = $250 - $166.7 = $83.3(此為已實現的一個月利息,即貼現損益法中的利息收入) 到期值$10,250 × 貼現率 × 2/12 = $205 票據到期時,付款人拒付,本公司須先代為償還,應將票款金額(到期值)及其他必要支出(如拒絕證書費)全數轉為「應收帳款」或「催收款項」: 先將「應收票據貼現」科目與「應收票據」科目沖銷: 代為償還時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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